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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职院2023年博士人才引进招聘公告
2023-10-25 10:45  

      按照2023年人才引进工作整体安排,现将下半年引进博士研究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前身是新疆农业学校,创建于1958年。学院先后荣获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百所德育科研名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实习管理50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全国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全国高职院校教师发展指数优秀院校。长期位居全国涉农高职院校前列,是新疆职业教育的一面旗帜。

     二、引进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引进对象

        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符合《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博士人才引进招聘岗位需求一览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需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1.政治素质好,思想上进,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为民考民或双语班人员,国家通用语言水平需达到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证书;

      6.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学院将通过相关高校或自治区级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三、引进招聘程序

      此次博士人才引进以自治区2023年秋季人才引进招聘和学院自主引进两种方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博士人才引进招聘报名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治区2023年秋季招聘,报名时间截至10月20日,自主引进报名时间截至12月22日,具体联系人及报名邮箱详见附件。

      自治区2023年秋季招聘线下招聘会先后在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兰州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湖北大学、郑州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等6站点开展。应聘人员可通过现场报名或扫描二维码(附后)或访问网址(https://xjrcyj2023.hersingdat.com/)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报名资料造成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等进行确认审核。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学院官网公示无异议的,可进入到考核环节。

    (三)考核

    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报考人员考核面试时间和地点。考核采取线下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考核合格经学院官网公示无异议,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对考核合格的人员,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经学院官网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综合考虑岗位需要、个人经历和面试等情况,确定考察人选,组织开展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由党委(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2024届毕业生待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产生的空缺名额,按考核量化分值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

    四、引进待遇

      引进人员除享受国家、自治区、学校规定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绩效工资、进修学习等基本待遇外,学院给予引进费(安家费)及高层次人才补贴等费用,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引进人员同时可按学院骨干教师管理办法享受骨干教师专项资助经费。引进费(安家费)及高层次人才补贴金额根据引进人员实际情况由学院考核组考核后确定;科研启动经费按照学院科研管理办法执行。其配偶符合学院相关岗位招聘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优先考察聘用。

    五、监督、纪律及其它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人社部规〔2019〕4号),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

    (四)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

     学院人事处:0994-2342684;

     学院纪检委:0994-2344923。


附件【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博士人才引进招聘岗位需求一览表.png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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